根据税款预扣类别,负责付款的一方需要按规定税率在源头代扣税款。政府不是日后向您收取所得税,而是要求付款方预先扣除税款并缴存给政府。然而,这种源头代扣税款的方案可能会给一些在该财政年度没有应税收入的纳税人带来问题。
因此,对于此类纳税人,政府提供了一种选择,即获取一份证明,确认其 TDS(源头代扣税)税率低于税款预扣类别中规定的税率,或者为零税率。
1. 前提条件
在创建和使用低税率扣缴证明之前,建议先创建并研究以下内容:
- 供应商
- 税款预扣类别
2. 如何创建低税率扣缴证明
- 前往低税率扣缴证明列表,点击“新建”。
- 输入证明编号。
- 选择条款代码。
- 输入财政年度。
- 选择具有有效 PAN 号码的供应商。选择供应商后,PAN 号码将自动获取。
- 输入生效日期和失效日期。
- 根据证明输入 TDS 税率和证明限额。
- 点击“保存”。
3. 使用低税率扣缴证明
3.1 在采购发票中使用
在以下示例中,我们选择了 TDS 类别为“TDS – 194D – 个人”,其税率为 5%。
- 在供应商主数据中为供应商设置税款预扣类别。然后,在选择该供应商后,采购发票中将出现一个复选框,用于选择是否应用税款,并且 TDS 类别将自动获取。
- 让我们创建一张金额为 20,000 的发票。保存发票会自动计算税款,并将其附加到“采购税费”表中。尽管分配给供应商的税款类别税率为 5%,但现行税率为 1%,这在低税率扣缴证明中已注明。
4. 相关主题
- 税款预扣类别